济州地方法院民事3部(部长法官吴贤圭)8月29日在判决书中表示:“姜东均(音)会长等反对居民37人和济州参与环境连带等5个团体今后将不得占据工程场所的出入口或阻止、攀上工程车辆及设备。”
判决部判决决定:“一旦被申请人——反对居民违反命令,每次将向申请人支付200万韩元。”但法院并没有批准对拆除当地反对居民为阻止工程而在江汀村海岸设立的3栋塑料屋及20多个帐篷等设施的申请。法院同时表示:“申请人(韩国)可以直接通过代执行的方法将各个设施拆除。”这为地方自治团体等的行政执行留下了可能性。
韩国海军今年7月向法院申请了对姜会长及37名村民和江汀村委会、生命和平社、济州参与环境连带、呼吁和平与统一市民、(社)开创者等的禁止妨害工程的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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