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产品追踪客户位置信息事件是在今年4月22日由苹果前员工皮特·沃伦(音)和前黑客出身的阿拉斯达依·阿兰(音)提出的。他们表示“我在iPhone手机中发现了记录我一年行踪的2万9000个文件”。德国、法国、意大利政府也在当地对纠纷进行了调查。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简称广通委)最近向美国苹果本部派遣了调查团,预计广通委将以该调查结果为依据来确定是否违反《信息保护法》。
苹果韩国表达立场称“目前还无可奉告”。但“精神损失费支付命令”和法院的“判决”分明是不同的概念。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精神损失费支付并不表明法院判决位置信息搜集是否违法”。所谓的支付命令是指在当事人在收到命令两周以内如果没有提出异议,精神赔偿费就自动支付。但集体上诉的情况是原告和被告应该经过通过审判来证明是对是错的过程。苹果韩国对即将提起的集体上诉表示“目前还没不是谈论的阶段”。
美国苹果总部称没有违法追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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