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9月到2011年3月,韩国金融监查院对韩国进出口银行、韩国产业银行、韩国资产管理公社、私学年金公团、大韩地方行政共济会等5个韩国国有金融企业进行了监查。结果显示,各公司的管理人员及普通职员中,有10~29%的人在过去2年间曾在上班时间进行过股票交易。被检举的员工人数共为699人,其中有34人是本应该对员工们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部长或分社长级以上的干部。在地方行政共济会中还查处了监查组组长。
从2009年开始的2年间,私学年金公团全体职员中有29%的人被揭发出来,人均股票交易次数达992次。截至2011年1月份,曾任股票运营组组长的A某占用总工作日的83%即247天忙于股票交易,赚取了2亿韩元。前债券运营组组长的情况也与其类似。他们坐在里,几乎一整天都忙着让自己财产的增值。
在地方行政共济会股票组上班的职员在工作的2年期间,通过事先了解共济会计划买入的股票,提前买入该股票,等股价上涨后再卖出的方式赚取了1亿1800万韩元的非法收益。这是先行买卖,属于违法行为。私学年金公团的前股票运营组组长也涉嫌该非法交易行为。还有必要调查他们是否提前把公团、共济会的股票交易信息泄露给自己亲朋好友。
监查院向相关机构发出通告,要求解雇那些占用80%以上的工作日进行股票交易的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其他的人由相关机构自行惩戒。但是,从这种不正之风一直没有消失这点来看,让人感觉惩治力度还是不够。正因为这是连神仙都羡慕的工作,笔者认为扩大解雇条件的惩罚方式才是最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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