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司法部门的组织成员们能真诚地听取并接受大法院长所强调“信任”和“独立”的纪念辞。司法权是国民将自己的权益寄托在了法院身上的。没有国民的信任,就无法维系司法权。对于重新强调从政治权力独立的老问题也必须重新好好研究其中的原委。现在急需认真反思的是司法部门有没有为了既得利益或保障地位而对政界妥协。大法院长自己也要回头思考一下在上一个政权下自身的处事。我们要牢记李明博总统的“警觉民粹主义,要用正义和良知作出判决而非人气和舆论,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国民的信任”的发言。在民粹主义政权下,我们要看看法院是不是也会效仿。
法官是坚持法治主义的最后的堡垒。正因为如此,法官自己必须要对法律抱有强烈的敬畏,要反思自己有没有把判断法律作为维护自己既得利益的手段。也要在国民心中树立一种法院最终会声张正义的形象。我们认为,大法院长就司法部门应该就没能履行宪法上的职责义务导致国民的失望和痛苦表示道歉。
反思谁都能做,问题在于如何去实践,要把反思付诸于实践必定要经历痛苦的过程。就让司法部门自己看看2350余名法官是不是能真的能够忍受痛苦坚持下去。法官应接受像圣职者般地生活。前任礼待只是利用法律追求自身的安乐。不能养成“有问题的判决”和“不像法官的处事”的习惯,即使社会陷入病态,只要法官格尽职守,社会将会重新走上正规。在艰难的岁月里,也曾涌现出一些优秀的法官前辈,期待他们将这些正直的前辈看作榜样,树立法院新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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