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人质疑,不仅是前任官员们到律师事务所工作,他们在法案和政策的立案和执行过程中对政府和国会进行游说。据称,出身于经济部门的官员们在律师事务所的客户企业受到税务调查或被要缴纳巨额的追征税时提供帮助。就是说,这些人通过以前积累的人际关系和信息对执行机构发挥影响力。
事实上,经济正义实践市民联合会在5月18日公开的材料中显示,韩国6大律师事务所的顾问和专门委员一半以上都出身于公平正义委员会、金融监督院或国税厅。从金&张、太平洋、世宗、广场、律村、和友这6家律师事务所的96名专业人员的经历来看,出身于公平交易委员会(19人)、金融监督院和金融委员会(18人)、国税厅和关税厅(16人)的共有53人,占55.3%。储蓄银行亏损事件的原因就是金融监督机构前任官员利用关系、非法运作。律师事务所中前任官员们的作用基本上也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律师事务所演变为了最高委官员的派出机构也是个问题。有很多按照“高层公职→大型律师事务所→高层公职”来回调动的人士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2010年8月落马的知识经济部部长候选人李载勋在从知识经济部退下来之后到了大型律师事务所担任了顾问。他负责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接的炼油企业的追征税诉讼咨询,这成为了口实,导致他最终下马。国土海洋部部长候选人权度烨也在2010年8月从国土海洋部次长职位上退下来之后到大型律师事务所任职过。像这样,在律师事务所和公职之间来来往往,不可能同律师事务所斩断联系。也有质疑声提出,如果以特定的律师事务所为中心形成封闭的圈子,是否会相互勾结?
我们应该制定法律措施,避免律师事务所成为幕后事务所。首先得重新制定有漏洞的现行《公务员伦理法》。应该让律师事务所、会计法人、金融控股公司包含在他们禁止就业的对象中。但从现实角度来看,从源头上不让高层公务员再就业不能够解决全部问题。他们也是如履薄冰。他们数十年积累的专业知识用不上,这是社会的浪费。不如像美国一样积极研讨幕后活动的良性化,这样就可以从侵犯“职业选择的自由”的违宪争论中摆脱出来,减少隐形游说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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