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4日 (周三)
7月份开始,饭店必须注明牛肉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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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开始,饭店必须注明牛肉原产地
  • 曹旻槿记者
  • 上传 2008.06.29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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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农水产食品部将于7月初开始实施《农产品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令》,此项管理办法其中的一条就是扩大原产地注明范围,原本注明原产地这一规定只限用于规模超过100平方米的饭店。现在这一规定实施后,每家饭店和大型集体供餐场所无论规格大小,都必须按照此规定执行。这不仅仅包括饭店、婚庆场所等普通饭店,还包括快餐店、小吃店、学校、企业、医院、公共机构等超过50人以上规模的集体供餐机构。而且,即使人数不到50人的小型集体供餐场所,例如幼儿园、托儿所等地,也必须遵照此规定,注明原产地。

需要注明原产地的食品对象,除了现有的煎、汤、蒸、烤等菜肴外,其范围还扩大到所有以牛肉为原料的汉堡包、肉丸子等加工食品。如果未按要求注明原产地或违反规定,将处于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而且若发现做虚假标记的饭店,必须接受停业1个月的处罚。农食品部当日还公布了牛肉追加协商后出台的新检疫标准,由于内脏和脊梁骨的卫生问题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为此,还特别强调了内脏和脊梁骨的检疫标准。

带有脊梁骨的牛肉即使在出口检疫证上注明“通过韩国使用质量体系评价(QSA)生产许可”,如果箱子上未另外标明“月龄30个月以内”的字样,也要被退回。若发现特定危险物质(SRM),该生产厂就要接受5次连续检疫,检疫内容包括,对该商品加工厂家实行开封检疫的比例从3%扩大到10%和对牛肉组织结构检查对象从3箱增至6箱等。

但是对于此次扩大注明原产地范围一事,也出现很多不同反响。虽然需要注明原产地的饭店、集体供餐场所达到64万家,但全权负责稽查此项任务的有关人员只有600余名,而且不但以牛肉为原料的汤和饭菜需要注明原产地,就连订餐食品也需要注明原产地。可想而知,很多的小规模饭店一定会抱怨说,标记起来太繁琐,很难一一遵从。为此,农食品部将稽查人员增加到1000名,而且积极开展有偿投诉业务,推动市民的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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