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韩国将出台博客、迷你小窝等数字遗产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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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将出台博客、迷你小窝等数字遗产指导方针
  • 许镇 记者
  • 上传 2011.04.1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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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预计将制定有关办理“数字遗产”方法的正式指导方针。

广播通讯委员会4月14日表示,目前正在讨论是否制定关于妥善管理及保护死者留下的网络上的活动记录的指导方针。管理对象是死者生前的博客、迷你小窝等及登陆各种网站的账户等数字遗产。

2010年3月,天安舰沉没事件中战死的军人家属曾为管理死者的迷你小窝等而要求网络服务商提供相关登录权力,但遭到了拒绝。由此,针对数字遗产的社会性关注与日俱增。当时,各家网络企业以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告知密码等个人信息的“信息通讯网应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信息保护法》)”为由,没有接受遗属的要求。虽然已故演员崔真实等已故演艺人的迷你小窝还在被他人管理运营,但这只是一种“默许”,而不是合法的。

目前,仍有人不断要求管理死者的SNS。在去年8月一个月内,就曾有82起向SK communications询问相关死者迷你小窝的咨询,其中有44起要求“告知密码”。在美国也有这样的事例,参战伊拉克战争而阵亡的海军陆战队家属曾向门户网站雅虎发起了起诉,最后这些家属得到了法院“应该被告知遗属密码”的判决。

韩国至今没有制定有关数字遗产的制度。

虽然去年7月大国家党议员朴大海曾向国会提出了《信息保护法》修订案,以使逝者的亲属等能够管理相关博客等,但是目前相关讨论未有进展。朴议员表示“社会上对于数字遗产的理解还不充分”,“如果死者的博客等得不到恰当地整理,说不定会成为一种‘网络公害’”。

在部分发达国家,有关数字遗产的制度正在成为明文法律。在德国,数字遗产是按照普通继承财产统一管理的,在认证有金钱价值时,在死者死后10年内,其数字遗产的财产权都会受到保护。虽然奥地利在原则上允许向第三者移交数字遗产,但也允许根据死者遗言阻止他人利用自己的数字遗产。

广播通讯委员计划按照社会的变化,对数字遗产的概念作出定义,并打算在今年5月着手进行《民法》和《著作权法》等相关法令解释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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