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4日 (周三)
“首尔具备作为亚洲国际仲裁中心的最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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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具备作为亚洲国际仲裁中心的最佳条件”
  • 赵岗秀 记者
  • 上传 2011.03.0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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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即便是现在也能成为亚洲的国际仲裁中心。”

3月4日,世界最高国际仲裁法院——国际商会(ICC)的詹森·弗莱(Jason Fry,45岁)事务总长和联合国(UN)属下的国际仲裁机构——国际商务仲裁委员会(ICCA)的事务总长金甲猷(48岁,法务法人太平洋律师)共同发表了上述意见。

有缘在ICC共事的两人当天在首尔奖忠洞的新罗酒店里共同接受了本报的采访。弗莱事务总长为出席国际律师协会(IBA)主办的国际仲裁会议而来到了首尔。

弗莱事务总长首先提出“想要成为国际仲裁场所,首先法律制度要完备、司法组织要稳定,酒店等住宿设施也必须齐全”。他指出“首尔具备有这三项条件”,“韩国律师的超群实力也很有优势”。

金事务总长也持有相同的想法。他说:“韩国具备中立国的形象”,“在仲裁领域中拥有成为亚洲的‘瑞士’的最佳条件”。他强调说,“为了把亚洲地区的仲裁事件吸引到首尔,还必须像新加坡一样具备硬件设施”,“这是在首尔设立国际仲裁中心的原因”。

弗莱事务总长指出,中国和美国企业间的国际商社纠纷事件是今后必须瞩目的蓝海(blue ocean)。他说:“韩国和中国在地理位置上临近,文化方面也都保留了儒教传统。同时韩国对美国文化的抵触感很小,还有很多美国律师在这里活动。”

本部位于法国巴黎的ICC负责处理全世界50%以上的国际仲裁事件。在ICC去年一年处理的国际仲裁事件中,被用作仲裁场所最多的地方是巴黎(124件)。在亚洲地区,新加坡处理了24件,香港14件,但是首尔一件也没有。

弗莱事务总长指出,“从2006年起的5年间,和韩国企业相关的仲裁事件有161件,遥遥领先于中国(124件)和日本(95件)”,“但首尔却仍未被用作国际仲裁场所,韩国企业有很大责任”。因为韩国国内的企业没有积极要求把首尔定为仲裁场所。

没有解决的对策吗?金事务总长提出,“新加坡会对国际仲裁的相关商务给与税制优惠”,“有很多能流畅使用英语的仲裁专业人士”。弗莱事务总长说“如果想要克服所谓东北亚的地理界限,吸引外国企业在首尔进行仲裁,有必要用英语制作出法院判例等资料”。他建议说,用比香港和新加坡低廉的费用进行竞争也是一种方法。

两人说,“10年前主要由外国法律事务所主导国际仲裁事件,韩国法律事务所只充当辅助的角色;但是现在在大部分的事件中,这种角色已经发生逆转了”。实际上,国际仲裁专门杂志《环球仲裁评论(Global Arbitration Review)》还曾把纠纷金额达2万5000亿韩元的现代炼油商国际仲裁事件选为了“2010年最大仲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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