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7日 (周六)
法院首次判定吸烟与肺癌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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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首次判定吸烟与肺癌的因果关系
  • 赵岗秀 记者
  • 上传 2011.02.1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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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首尔高等法院民事9部(部长成箕汶)对肺癌患者及家属等26名称“因为吸烟得了肺癌”,在要求国家及KT&G(前香烟人参公社)赔偿损失的抗诉审判中,与一审不同,判定“肺癌患者原告中一部分人因吸烟而发病,承认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承认吸烟和肺癌有关系的首个判决。

然而,裁判部却又指出“综合判断香烟制造的技术水平和有害性警告提示的变化等时,可判定国家和KT&G非法行为的确实证据不足”,和一审一样,不承认损害赔偿责任,判定原告败诉。成部长审判员说:“通过本次判决,如果因吸烟得肺癌的患者们能证实国家或香烟公司的不法行为,那意味着今后诉讼会胜诉的。”

2007年1月一审裁判部发表“肺癌是多样的原因复合作用的,很难看出原告们的肺癌与吸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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