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8日 (周四)
歌谣剽窃?赔偿几千万韩元就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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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谣剽窃?赔偿几千万韩元就能解决
  • 郑康贤 记者
  • 上传 2011.02.1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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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国内对出台整治歌谣界的顽疾——剽窃的根本对策的呼声很高。歌手兼作曲家朴镇英(音)创作的IU的《Someday》陷入剽窃纷争。《Someday》是涉嫌剽窃Aah的2005年的作品《给我的男人》的旋律。《给我的男人》的作曲家金新日(音)称将采取法律应对的措施。

◇过去的剽窃责难,为什么?

剽窃纷争在歌谣界不断展开,已经成为了顽疾。歌谣界的道德缺失症也在不停地涌现。例如,去年6月歌手李孝利的“剽窃冲击”。李孝利第4张专辑中的6首歌曲被爆剽窃。据悉,创作曲子的作曲家BAHNUS直接抄袭外国的曲子,然后转交给李孝利一方。BAHNUS以诈骗嫌疑被起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偶像组合CNBLUE的主打曲《单身呀》也在去年初陷入了剽窃纷争。Ynot的《蓝鸟》的旋律和调子也怀疑被抄袭。最终Ynot方面提出了起诉,目前正在展开法律攻坚战。

但是剽窃的指责实际通过起诉解决的情况很少。在歌谣界存在“剽窃指责是没有结论的事件”的怨言。因为对深受剽窃之害的原作者来说,起诉费和形同虚设的惩罚是很大的负担。

到现在为止,2006年MC梦的《给你写的信》是剽窃判定赔偿判决下来唯一的情况。剽窃组合TheThE的《It's you》被判赔偿1000万韩元。据悉,TheThE从MC梦一方获得了包括版权费2000万韩元在内的共3000万韩元赔偿。

大众文化评论家姜太奎(音)称:“因为大家认为即使有剽窃判决下来了,也只是赔偿几千万韩元,所以轻易剽窃的情况很多。对于剽窃,也应该采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制度,即规定支付远远高于恶意行为的巨额赔偿。”

在美国、英国等严守版权的国家,剽窃是作为反社会的犯罪被处罚的。例如Beatles出身的George Harrison1976年因为剽窃了组合Chiffons的歌曲被判赔偿原作者7亿韩元。

关于剽窃没有确定的界限也是问题所在。现在关于剽窃最终判断的是法院。被剽窃的原作者依赖韩国版权委员会的鉴定,判定的结果作为最终判断的依据。

◇朴镇英对剽窃的解释

陷入剽窃纷争的朴镇英2月14日公布报道资料,公开立场称“金新日说我剽窃的副歌部分的旋律与《Hosanna(2002)》、《Officially missing you(2003)》等其他歌曲类似”,“如此说来,金新日先生也是剽窃。等待答复”。

对此,金新日称:“朴镇英认为存在问题的曲目不同于《给我的男人》和声、旋律、曲的氛围”,“必须指明的是《Someday》和《给我的男人》的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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