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7月赴任的金州训理事长宣称:“缩小公团博彩业比例,精简机构。”在首尔奥运会举办20周年之际,金理事长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要求改革的呼声很高,势必对必要的部分进行改革。”
体育振兴公团是依托1988年首尔奥运会而成立的。公团的正式名称为“纪念首尔奥运会国民体育振兴公团”。首尔奥运会获得的3520亿韩元收入成为公团的启动资金,于1989年4月正式成立。此后,公团的事业范围扩大到赛车、赛艇、饭店业和体育彩票等领域。可是这个和韩国体育密切相关的组织在数年之前就受到了机构臃肿和官僚化的批评。

公团成立的体育振兴基金曾是韩国体育发展的“本钱”。在成立以后,公团对体育的投资变得相当果敢。仅在今年年内,向2011年大邱世界田径锦标赛、2013年光州夏季大学生运动会和2014年仁川亚运会的举办投入的基金就达到了100亿韩元。向奥运会等国际大赛的奖牌得主发放抚恤金的体育科学研究院也由公团负责运作。
◆违反国际奥委会规定的先天局限
虽然公团为韩国体育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可是外界对其评价不高,最受指责的部分是组织臃肿和效率低下。公团的正式职员为791名(定员为850名)。可是如果把赛车、赛艇等销售站非正式职员计算在内的话,总数接近3000名。赛车、赛艇和体育彩票等公团营利事业大部分都属于博彩业,成为了阿基里斯之踵。公团与大韩体育会的合并问题也不断被体育界提及。因为公团成立的依据——《国民体育振兴法》和国际奥委会(IOC)规定相矛盾。大田大学客座教授洪成杓(音)表示:“依据国际奥委会规定,奥运会纪念事业是国际奥委会的固有权力,原则上应该由国家奥委会(NOC)负责”,“在公团成立之初并未参照这样的国际奥委会规定,今年是首尔奥运会举办20周年,应该趁此机会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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