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候选城市所提交的《候选城市报告》要包括对IOC要求的17个领域的261个小项做出的答复,同时还要包括236个申办保障的承诺。这份共3本385页的候选城市报告书中称,平昌将为在亚洲普及冬季体育项目做出贡献、将举办以运动员为中心的冬奥会并集中建立赛场、通过构建多种交通网来提供便利安全的交通系统等,强调了平昌作为候选城市的优势。
与申办2014年冬奥会时相比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其中包括,增加跳台滑冰场等奥运会设施、冬季体育地区Alpensia的部分设施竣工、指定冬奥会特区、扩大交通网、举办绿色冬奥会等。预计申办委员会在得到IOC允许后公开报告内容。
另一方面,IOC将以候选城市提交的报告为基础,在2月14日~20日对平昌展开实地考察。IOC将于2011年7月6日在南非德班(Durban)确定2018年冬奥会举办权的最终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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