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本报对2009年因违反《国家安保法》在一审中被定罪的32人的判决书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其中被判缓刑的有25人,占78%。该缓刑率比上世纪90年代的50%提高了很多。特别是反国家团体因赞扬和鼓动罪等被起诉的大部分人被判了缓刑。
代表的事例有,最近因涉嫌在互联网上发表赞扬朝鲜攻击延坪岛的文章等正在接受警察调查的网络论坛“网络民族防御司令部(简称网防司)”的版主“黄璟吉(音,网名)”。采访结果证实,他是一名公司职员,姓黄(42岁),目前因涉嫌违反《国家安保法》正在接受大法院的审判。
黄某涉嫌于2008年6月开始经营“网防司”论坛,并创建和发布包括赞扬和美化朝鲜核导弹开发及先军政治内容的通敌言论文章。但2009年12月,仁川地方法院判处黄某一年徒刑缓刑两年执行,上诉后依然维持原判。原因是“由于没有对自己的错误进行反省,不能说没有再犯的嫌疑,但他不会做出危及国家存立和安全的具体行为”。今年11月延坪岛炮击事件发生后,正在接受审判的他在论坛上发表文章,称“这是用武力表明明确的北方界线(NLL)立场的事件,由金正恩大将带领”,引发了一场风波。因为这意味着,法院在承认其有再犯可能性的情况下仍对其处以缓刑释放,由此给其带来了煽动社会混乱的机会。
检察厅相关人士表示:“由于大法院对通敌的行为进行狭义的解释,给一线法院的量刑带来了影响”,“以延坪岛事件等为契机,有必要强化针对国家安保相关犯罪的量刑”。但首尔地区的一位法官表示“民主化的韩国社会正在扩大能够包容的思想和言论自由的幅度,这反而证明了韩国健康的国家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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