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责任人就是想要以巨大的炫耀型项目来讲排场的团体长。不考虑项目的适当性和财政的健全性就被团体长带着走的公务员们也是一大“共犯”,他们领不到工资也是理所当然的。选出这样的团体长、对他们的这种大手大脚不进行监督的居民们也摆脱不了责任。
像城南市一样,债务方宣称还不上钱而要以勒紧裤腰带的方式“延期付款”的做法非常艰难。如果真的没钱还,那么首先应该做的就是通过结构调整减少人力成本以及自救努力。城南市今年的预算就达到了1万7500多亿韩元,它的财政状态在整个韩国排名第八。声称是上一任的事情自己并不知情的人同不道德的债务人一样。新任市长称要发行3000亿韩元的地方公债用于自己承诺过的项目。这不符合道理,被看作是“政治秀”。
我们对“暂时先借钱然后用国民们纳的税填补”的地方自治团体不能再置若罔闻了。行政安全部称将运行“地方财政事前危机警报系统”,但仅仅这样还不够。需要对因荒唐的经营而达到资不抵债的地方自治团体宣告破产。如果想要引入地方自治团体破产法,就需要先执行全面的租税制度改编,这在现实中存在困难。但可以用对财政破产追究法律责任来代替扩大一定规模的市·郡税收自制权。应制造一个面临破产危机而经历痛苦的日本北海道夕张市的韩国版来充当反面教材。
版权归 © 韩国最大的传媒机构《中央日报》中文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随意转载、复制和散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