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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灵通人士称,韩国政府相关部门以外交安保政策协调委员会议长、外交通商部长柳明桓为中心研究了申请联合国安理会制裁的法律根据、程序和事例等,开始准备应对。政府任命民间人士担任天安舰沉没原因调查团长,并让同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一起向联合国司令部派遣监督团的永久中立国瑞典参加到调查团中也是考虑到国际上解决方法的安排。韩国政府将在1988年对美国客机进行恐怖袭击后在20多年一直接受制裁的利比亚作为一大参考事例。
但政府的一位相关高层人士表示:“如果想在联合国追究特定国家的责任,就必须要有所有人都能够接受的‘smoking gun(决定性的证据)’,在海难事件中很难确保这样的证据。”另外,我们担心同朝鲜友好的中国可能会拿出“来追究一下韩朝在北方界线(NLL)区域冲突不断的根本原因”等其他主张。中国也是具有否绝权的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天安舰事件如果被提交到联合国安理会,那么西海北方界线海域也有可能演变成纷争区域,这对于我们来说也是负担。因为朝鲜将以白翎岛为首的5个岛屿水域划在了自己单方面宣布的海上警戒线内了。如果出现证明是朝鲜所为的证据,我们无法排除朝鲜拿出这样的理论的可能。
也有人指出,即使在这种困难中促成了制裁,这个制裁也很难对已经受到包括联合国安理会的2项制裁在内、共受到国际社会几十项制裁的朝鲜起作用。
◇其他的选择韩国还可以向国际法院(ICJ)或国际刑事法院(ICC)起诉朝鲜。但即使韩国将朝鲜起诉到国际法院,如果朝鲜不接受的话也没有用,不会形成审理。专家们指出,虽然国际刑事法院可以通过联合国安理会的委任或国际刑事法院总检察长的起诉提起诉讼,但只要没有决定性的物证就没有实现的可能性。
另外也有见解认为,朝鲜的武力攻击是违反了《停战协定》,韩国可以立足自卫权进行武力报复。但政府相关人士指出:“研讨国际法得出的结果是,虽然在受到攻击时立即反击被认定是交战情况下的正当防卫,但在一段时间之后进行报复将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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