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SM娱乐公司对东方神起的秘奇有天、英雄在中和细亚俊秀等三名成员停止履行专属条约的假处分决定提出了异议申请。
4月13日SM娱乐公司通过公告表示:“在关于东方神起三名成员的假处分下达之后,公司在努力维持东方神起的存在的同时,也保留了对假处分决定提出异议及对本案提起诉讼”,“但这三名成员,不仅拒绝对本公司提出的东方神起活动邀请表明公开立场,甚至在日本也宣布了终止东方神起活动的决定。因此,本公司想让外界知道公司关于4月12日假处分决定已提出了异议申请,并已提起了要求承认专属合约的法律效力等与本案相关的诉讼”。
2009年7月法院受理了三名成员提出的要求停止履行与SM娱乐公司签署的专属条约的假处分申请,这为成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国内外活动提供了保障。似乎是为了证实这种保障,三人在4月6~7日两天时间内为乐天免税店拍摄了广告代言,并未以东方神起名义活动的三人将个人活动付诸于了实践。该广告预计将在韩国以海报的形式,在日本以海报和影院插入广告的形式出现。
版权归 © 韩国最大的传媒机构《中央日报》中文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随意转载、复制和散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