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联合参谋本部将军事分界线(MDL)25公里以内的作战区域划分为“必须保护的区域”和“其它区域”,允许民间开发。联合参谋本部负责人表示:“万不得已必须在‘必须保护的区域’新修建筑的情况下,如果不影响阵地防御作战,则可以允许其进行开发。‘其它地区’将尽可能取消保护区域,并将委托地方自治团体负责颁发建筑许可。”
军队周边保护区域的适用范围也有所缓和。目前为止,部队最外廓警戒线500米以内的地区被划定为军事保护区域,将来将缩小至指挥部等核心设施500米以内的地区。
此前,为应对突发情况,把设置军队铁丝网地区的50米以内划定为军事保护地区,今后这一限制也将废除,也就是说可以在军队铁丝网的前面修建建筑。但在为防止敌人渗透和局部地区挑衅而设的阵地附近兴建的建筑的高度和方向将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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