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8日 (周四)
杯水车薪的国民抚恤金亟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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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水车薪的国民抚恤金亟需改革
  • 中央日报
  • 上传 2008.08.1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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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在推动新方案,试图把国民抚恤金所得上限额从现行的每月360万韩元逐步提升到2013年的每月460万韩元。

国民抚恤金的金额不过是杯水车薪。实际上平均工龄为40年的劳动者投保后的收入代替率(工作时收入所得上限额即是指每月缴纳的国民抚恤金保险费的基准金额,现在国民抚恤金保险费为每月收入的9%。问题在于在现行的制度下,将能缴纳国民抚恤金保险费的上限额定为360万韩元,实际上即使月收入在此之上也不能缴纳更多的保险费。这就限制了想缴纳更多的保险费使退休后能得到更多年金的情况。因为有人指出,高收入层享受了更多政府保障支付的国民抚恤金福利。然而限制投保金额之后,虽然能减轻国民抚恤金的财政运营方面的负担,但是现在的现实是退休后能得到的金额本身就很少,更不能发挥抚恤金的机能。按时缴纳国民抚恤金保险费,跟将来的收入相比,作为国民抚恤金获得金额的比率)长期性的不过只有40%,而月收入在360万韩元以上的高收入人士的收入代替比率预计连20%都不到。这样的话,国家义务性强制加入的国民抚恤金很难具有保障加入者晚年生活安定的意义。

这次政府召开了听证会,将过去20年每月360万韩元的国民抚恤金收入上限额的限制逐步提升,还是值得庆幸的。然而到2013年为止,只通过以每年20万韩元的数额提升到460万韩元很难期待有大的成效。因为在投保者的立场上只能感觉到增加了每月缴纳保险费的负担,而获得的金额并没有大幅增长。

之前我们屡次强调国民抚恤金制度需要根本性的改革。改革有两个原则。一是必须防止抚恤金财源的枯竭,二是抚恤金额应实际达到能保障退休后生活的水平。因此,不仅应提高收入上限额,还需要提出包括提高保险费率在内的财源扩充方案。有意见认为不能只讨论部分地提高收入金额。卢武铉政府和17届国会意识到国民的反弹,回避了根本性的改革,而是以减少获得金额的方式修订了《国民抚恤金法》。这真可谓是自欺欺人的补救方法。李明博政府不能重蹈覆辙。为了保障不断增加的老龄人口的退休生活,减轻下一代人的负担,即使当时有人反对,也必须根本改革国民抚恤金制度。国民抚恤金改革不仅是为了将来,也是当代人必须履行的最重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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