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23日 (周六)
公务员不能以团体形式从事反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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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不能以团体形式从事反政府行为
  • 金景琎记者
  • 上传 2009.11.2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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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开始,公务员禁止从事以集团形式反对政府政策的行为,也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内身着含有政治主张内容的服装。

韩国政府24日在首尔世宗路政府中央大厦举行了由国务总理郑云灿主持的国务会议,通过了以上述内容为主的《国家(地方)公务员服务规定》修正案。总统令《公务员服务规定》将于12月1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根据修正案,公务员不得集体、联名、或者以团体名义反对国家政策或妨碍国家政策的制定、执行。现行《国家(地方)公务员法》只规定了公务员不得从事公务以外的集团活动,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内容。与此同时,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不得身着写有政治口号的背心、发箍、臂章、外套、发带等。

7月全国公务员工会的时局宣言和9月全国公务员工会、民主公务员工会、法院工会3个工会组织统合,以及为使民主劳动总工会加入的进行会员投票之前的非法行为成为政府修正《公务员服务规定》的直接契机。

服务规定已经修正,以后公务员如果在报纸等登载以团体名义反对政府政策的声明、在工作时间身着含有政治主张的服装的话,将成为被惩戒的对象。

行政安全部在上月制定的立法预备案中建议公务员个人也不能反对政策政策。但是,有人提出这有侵犯言论表达自由之嫌,最终只决定禁止团体反对行为。

对此,关于立法预备案,人权委员会提出反对意见:“公务员也是国民,应该保护其拥有的政治意思表达自由等基本权利”,“禁止和履行职务无关的对政府政策的反对之规定限制了表达自由等”。统合公务员工会对《服务规定》的修正表示:“公务员如果不能对政权的不当政策进行批判,受害的最终是国民”。

政府正在推进把《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禁止政治运动”条款修改为“禁止政治活动”,禁止公务员参与或加入出于政治目的支持或反对特定政策的行为、禁止政治活动指向团体的组建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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