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8日 (周四)
“对非法堕胎实行的管制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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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堕胎实行的管制提出异议”
  • 中央日报
  • 上传 2009.11.24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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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总统直属未来企划委员会正在对应对低出生率提出的管制非法堕胎方案进行研讨。从法律上看,1995年后如有堕胎行为,医生和产妇都会判被两年以下徒刑。但事实上因为各种条件上的限制对非法堕胎行为还是睁只眼闭只眼。“今后会加强管制力度”的说法会让产妇和医生都受牢狱之苦,这样的话从现在开始去监狱探视邻里的大妈们将会非常繁忙。我既不是医生也不是法学家,我也不拥护堕胎行为,只是想像往常一样代表女性的立场谈点自己的想法。

第一,要罚就得罚男人。怀孕和堕胎两者都是有一定原因的,要罚就得全罚,这才是公平的。不清楚法律上是否规定原因提供者的犯罪情节较轻,但造成无法承担的怀孕事实的原因提供者的犯罪情节难道不觉得更严重吗?未婚妈妈在怀上孩子的瞬间,不论是选择堕胎还是生下来都会受到严重的处罚。换言之,是选择一生都会留下负罪感和伤害的堕胎呢,还是在社会的挑剔的眼光中一生都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呢。但是同样是当事人的男人们(原因提供者)却没有任何犯罪感,说不定他们会去其它的地方犯下同样的错误。如今是最尖端的时代,如果堕胎,通过DNA检查确认父亲的事情也不是不可能的。只有这样,男人们也会惧怕受罚,如果不需要负责任,他们会做好带头作用采取彻底的避孕措施吗?为什么只让女性去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事情呢?

第二,政府出台的政策不应利用女性的身体。如果出于担心女性健康提出禁止堕胎,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是为应对低出生率而提出的话就难免说不过去。就在20多年前,为减少人口保健所也提供堕胎。随心所欲地提供堕胎后,这次又提出如果堕胎就会蹲监狱,难道政府不是在用女性的身体来调节人口数吗?假如每年35万人次的堕胎行为被禁止,婴儿全都被生下来的话,那么低出生率就会变得很高,这样一来就不再会有法律规定不要纵容堕胎行为了。这意味着政府没有考虑到女性的健康。

第三,提供性教育和福利政策后才来强化堕胎法,这才是正确的顺序。事实上准确且快速的避免堕胎的方法是积极向男性开展避孕方法的教育。对于女性也应从学生时代开始进行彻底的性教育,避免成为未婚妈妈后不得不中断学业的事件发生。即使成为未婚妈妈,政府也应成制定福利政策和营造社会包容力,使这样一未婚妈妈能独立养育孩子并能好好生活下去。现在才准备福利政策,让因立即禁止堕胎而涌现出的未婚妈妈们如何承担呢?

无法预知的副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就像有钱人大老远跑到海外去生育一样,也许有人会跑到承认堕胎是合法的地方去堕胎。不懂事的年轻小孩们为了堕胎可能会像以前奶奶那辈人那样从山坡上滚下来或吃一些奇怪的药等,做出一些很离谱的事来。也许还会出现一些借机在地下非法提供堕胎赚钱的无证人士。

很想知道政府是否是在考虑到这样那样的细小层面后才启动堕胎管制的。可能是这样那样的低生育对策都不奏效,所以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盲目推进。再次强调,如果认为堕胎行为是不正确的并想阻止,正确的做法是向男性们落实避孕教育,或者对已经造成怀孕事实的男性们进行处罚。

严乙顺(音)文化未来IF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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