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10日,知识经济部海外进出企业支援团发表了《中国的税务调查动向与对应方案报告书》。
这份报告书指出,中国本地的服装制造、销售公司A因为向韩国总公司支付了过多的品牌使用费(royalty),最近被罚数额达1亿3000万人民币(195亿韩元)的税金。
报告书中分析了“与同类竞争企业相比,盈利少的企业将优先成为调查对象”。很可能是由于怀疑外企向总公司支付过多的费用而导致中国企业法人无法得到丰厚的利润。
中国最早将在明年6月开始施行《转移订价同步化规定》。该规定就是让外企制作和保管记录转移订价设定过程的文件。此规定的适用对象是年交易额达到2000万人民币(30亿韩元)以上的关系特殊的法人。
◇转移订价
所属跨国企业的各国家法人之间交易时采用的价格。利用每个国家税务种类或税率的不同来操纵价格,以达到抬高单方面的利润或是减少税金的目的。例如,为了提高在A国的总公司的销售利润,B国生产法人以过低的价格向总公司提供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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