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划财政部9月14日的说法,和我们缔结赋税条约的国家提出要求时,可以提供包括本国人在内的国内居民和国内法人的金融信息。政府已经准备好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关于国际赋税调整的法律》修正案,并完成了立法预告。根据现行的规定,外国政府提出要求时,只能提供非本地居民和外国法人的金融信息。因为这在其他国家也是一样,即使是韩国人,一旦在特定国家取得了居民地位,我国政府就无权对该国提出要求金融信息的权限。但是4月在伦敦召开的G20首脑会议中协议扩大征税信息交换对象,据此,各国将一起修改国内法律。
政府为了使该规定既可以适用于G20的会员国同时也适用于避税港,正在推进和相关国家的赋税条约修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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