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周六)
利用数码相机ZOOM的海水浴场“偷拍族”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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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数码相机ZOOM的海水浴场“偷拍族”猖獗
  • 李知恩(音) 记者
  • 上传 2009.08.07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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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利用数码相机可调焦距的高性能偷拍身穿比基尼女性的特定部位的“偷拍族”十分肆虐。“偷拍族”因在很远的地方暗中拍照,所以也很不容易被发现。

釜山海云台警察局8月6日以偷拍身穿比基尼泳装的女避暑客人胸部等的嫌疑,对菲律宾人R某(37岁)进行了不拘留立案。据警察称,R某涉嫌于5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在海云台海水浴场沙滩上用数码相机偷拍了李某的胸部等处。并且警察在同一天下午5时20分左右现场抓获了用数码相机偷拍崔某(23岁,女)的金某(32岁),并以相同嫌疑对其进行了不拘留立案。

警察在7月19日对无故拍摄50多名身穿比基尼女性的A某(28岁)等两名印度尼西亚人进行了不拘留立案。他们涉嫌在海云台沙滩无故拍摄身穿比基尼的B某(17岁,高中2年级)与同伴们戏水的场面。

对“偷拍族”立案与否取决于被拍女性是否因偷拍产生羞耻感,或偷拍人是否故意拍摄女性特定身体部位。

根据《性暴力犯罪处罚和被害者保护相关条例》第14条第2项(利用相机等拍摄),对用相机等进行可能引发羞耻感的“与他人意志相反”的他人身体拍摄者将处以5年以下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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