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朴三求会长表示:“免去弟弟朴赞求的化学部门的职务是为了集团的生存”,“弟弟不得不被免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不再管理公司的经营。”他说:“我曾在2006年2月公司成立60周年之时说要把公司建成‘美丽的企业’、‘可以运营500年的企业’,现在不能实现这样的约定我非常遗憾。”下面是一问一答。
-您罢免了弟弟朴赞求会长,他对此真正接受吗?
“正确来讲不是我罢免,而是锦湖纤维化学理事会做了这样的决定。理事会的决议不是应该接受吗?”
-听说朴赞求会长要寻求法律解决?
“所谓法律解决,在法律上有问题时是可能的。但理事会的决议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应该遵守法律和合同。”
-听说朴赞求会长做了有损集团根本的事,请问是什么?
“我们正在努力把锦湖纤维化学打造成集团支柱企业,但朴赞求会长因本人的利害关系做了和经营相左的事(指资本竞争)。公司本应井井有条的运转,但因为他的行为变得不可能。因兄弟间不和等传闻集团受到许多损害。”
-今后锦湖纤维化学是否按预定转换为支柱企业,好像要展开资本竞争?
“许多人错误的认为锦湖纤维化学实际上是公司的支柱企业。收购大宇建筑的同时在公平交易法上不能不把锦湖产业作为支柱企业。(没有回答资本竞争问题)。”
-兄弟经营的传统似乎瓦解了?
“我曾同前任会长(已故朴定求会长)商议‘如果我不在的话那么就要请职业经理人或外界有德望的人加入’。集团的会长‘65岁退位制’是事实。我今年年末65岁,只能干到明年年末,所以我苦苦思索有谁可以接我的班。在百般思索之后我认命职业经理人朴赞法会长为会长。65岁退位制不包括职业经理人和外界人士(朴赞法会长今年64岁)。”
-朴赞求会长不继续兄弟经营的传统吗?
“并不是谁都可以搞兄弟经营,只有有资格的人才可以。”
-名誉会长的作用是什么?
“今后新任集团会长朴赞法将负责经营,我在幕后帮忙。我只在在出售大禹建筑的过程中参与财务构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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