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的著作权法保留了区分是否非法的标准,大幅加强了处罚规定。尤其是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的非法上传者(heavy uploader)成为了主要对象。文化体育观光部去年成立了下属机构“著作权警察”,该机构今年上半年检举的43名非法上传者、在线服务提供者、非法DVD制作者中,某网络硬盘企业从49万名会员那里足足获利60亿韩元。根据修订的著作权法,可以勒令在网上散布非法复制品的网民删除文件、停止上传,如果不服从的话,可以停止入账或者关闭论坛最长6个月。部分人认为这是“网络镇压”,是对实情的夸张和歪曲。重要的是首先要抛弃免费下载的想法。在没有著作权的保护下,《大长今》、《冬日恋歌》在海外未能获得巨大的收益,这是我们应该反复回味的。
尽管如此,处罚万能主义也是不正确的。尤其是对于青少年来说,首先是系统的教育和宣传。涉嫌违反著作权法而被立案的青少年从2006年的611人激增至去年的23470人。为了阻止青少年前科者的大量产生,检察机关引入了“附带著作权教育条件的缓期起诉”制度,截至明年2月,不经调查限时不起诉(驳回)青少年初犯,可是不能作为根本对策。政府当局、门户网站、各级学校和学生家长都应该成为“著作权教师”,对青少年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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