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韩国社会纠纷指数OECD会员国中列第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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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社会纠纷指数OECD会员国中列第四位
  • 金昌奎 记者
  • 上传 2009.06.25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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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显示,韩国是经合组织(OECD)会员国中社会纠纷第四严重的国家。有分析指出,韩国因社会纠纷造成的费用高达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7%。24日,三星经济研究所在《韩国的社会纠纷和经济费用》报告书中表示:韩国的社会纠纷指数为0.71,超过了经合组织会员国的平均水平(0.44)。经合组织会员国中,社会纠纷指数比韩国高的国家是土耳其(1.20)、波兰(0.76)和斯洛文尼亚(0.72)。

社会纠纷指数由收入不均衡度、民主主义成熟度、政府政策的效率性(政府效率性)指标计算而得。收入不均衡度与纠纷指数成正比,民主主义成熟度、政府效率则与纠纷指数成反比。

韩国的收入不均衡度是会员组织国的平均水平;但民主主义成熟度却排第27位,倒数第一;政府效率排第23位,属于中上水平;在民主主义的成熟度上,行政权比其它宪法机关更强势,政党体系不稳定,对反对集团势力过于强硬。妥协的文化未能在韩国生根发芽,维护法律秩序的意识也不强。

研究所预测,韩国GDP的27%被用作处理社会纠纷费用。此外,社会纠纷指数每降低10%,GDP将增长7.1%。韩国的纠纷指数若能降至经合组织国的平均水平(0.44),人均GDP(2002∼2005年平均水平)将从18602美元增至23625美元,带来增加5023美元的效果。

社会纠纷指数:三星经济研究所在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丹尼·罗德瑞克(Dani Rodrik)的“纠纷的经济学模型”基础上开发的一种指数。由将反应收入不均衡度的基尼系数(Gini's coefficient)除以反映民主主义成熟度的“民主主义指数”和世界银行测定的“政府效果性指数”的算术平均值的方式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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