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国家必须对1956年被朝鲜特工绑架并被带到韩国的一名80多岁朝鲜籍男子进行赔偿。这是韩国法院首次承认朝鲜特工绑架了朝鲜居民。
据韩国司法界16日透露,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37庭(部长法官朴石根)14日在金柱三(音,86岁)以韩国为对象提起的要求赔偿15亿韩元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判决原告胜诉,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10亿韩元”。
韩审判庭表示,“充分认定朝鲜特工绑架金某的事实。此举侵犯了作为人类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是违法行为”,“金某与家人生离死别,被迫劳动,牺牲了宝贵的青春”,“这痛苦一辈子都无法治愈”。
金某于1956年在位于黄海南道龙渊郡的家中被朝鲜特工绑架,后被带到首尔的一个空军基地,在部队被扣留约4年,期间做着擦鞋等杂活,没有任何报酬。
此后,金某于1961年从军队基地获释,但67年未能返乡,至今仍在韩国四处打散工,以此维持生计。
金某2020年向韩国追求真相与和解的历史整理委员会申请查明真相,同年2月以韩国为对象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委员会去年8月将金某经历的事情定性为“韩国战争停战以后,军方以间谍活动为由擅自绑架朝鲜居民后,要求其进行无报酬劳动,并将其扣留在韩国”。

版权归 © 韩国最大的传媒机构《中央日报》中文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随意转载、复制和散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