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将非法示威团体排除在评选对象之外的措施非常正确。政府已经决定从前年开始不向参与非法暴力示威的团体给予补助金,但在具体执行中未严格执行。最终连参加“疯牛病对策会议”、主导烛光集会骚动、将首尔市中心弄得无法无天的团体都获得了政府的援助金。这和购买铁管、占据道路、挥霍国民血税的行为是一样的。这样啼笑皆非的事情不能再次发生了。而且,政府过去10年里投入了621亿韩元的补助金预算却没有留下将钱用在何处的证明资料,很多时候也没能追回被乱花的钱的。对于援助金的用途,应该进行严格的事后监督。
可是国家人权委员会与行政安全部的意见并不一致,决定将非法示威团体评选为合作项目对象,给予援助金。笔者认为,这有损政府政策的一贯性,应该重新考虑。
此外还有值得关注的地方。政府称“为了符合国家政策、团体的健康培养和发展”,将今年援助对象分为100大国政课题、低二氧化碳绿色成长、目标为社会整合和先进化的新国民运动、创造就业岗位和四大江治理、相关法律鼓励和允许的项目等六种类型。无论谁都会认为其中充满了“官方”的味道。这绝不符合活动与权力和商业利益无关,被称为非政府组织(NGO)或者非营利组织(NPO)的主旨。甚至有担心认为,现政府会根据自己的口味,试图重复在上届政府引起争论的“带政治倾向的援助”。政府绝对不能陷入将援助金作为诱饵试图培养亲政府势力的诱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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