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有尊严的死亡"只是政府的一纸空文?韩新冠死者家属没有"悲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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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尊严的死亡"只是政府的一纸空文?韩新冠死者家属没有"悲伤的权利"
  • 李佑林 记者
  • 上传 2022.01.1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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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死者的尊严和礼遇,尊重遗属的意愿……"

上述内容摘自韩国保健福祉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死者葬礼管理指南》首页明示的原则。也就是说,阻止感染扩散固然重要,但也要尊重面临死亡和离别的死者以及家属的权利。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流行初期的2020年2月政府制定了该方针,并于第二年2月推出了修订版。但直到两年后的今天,韩国依然面临"方针是一套,实际是另一套"的现实。

临终前"佩戴个人保护用具在病房探望患者"

由于担心造成感染,新冠患者的家属往往很难在治疗期间对患者进行探视。这也是指南中另外明示"患者临终前"的原因。如果判断患者接近临终,医疗机关应立即告知家属。另外,如果家人愿意探视,按说只要戴上个人保护用具,就应该可以在病房探视。

但是记者见到的遗属们大部分都没能见到临终前的死者,主要原因就是担心感染。医疗团队短缺和过重的业务负担也是原则在现场不能适用的原因。要确认血压、氧气浓度等患者状态,并一一联系家人,要耗费不少人力。

死亡时"保证充分的哀悼时间,以告别生命" 

没能临终守护的遗属们能够看到死者的最后机会是在尸体被装入棺材密封之后。《指南》将"充分的哀悼时间"分类为必要事项,并加粗强调。但遗属们表示,"在‘先火葬,后葬礼’的情况下,哀悼是一种奢侈"。

遗属看到死者的最后地点是火葬场。一般死者火葬时间为下午5点左右,在火葬前,遗属可以看到死者所在的棺材箱子。因为给定的时间只有1分钟左右,还要离10步左右的距离,并且棺材周围到处都是身穿白色防护服的职员,事实上根本就无法真正看到死者。

以MERS白皮书为基础制定的"先火葬、后葬礼"原则从新冠肺炎发生初期开始延续了2年多。专家们表示,与尸体上也会出现体液的MERS不同,新冠肺炎除了口腔内的体液带有病毒之外,尸体上的体液几乎没有传播病毒的可能性。SEVERANCE医院诊断检查医学教授李赫民(音)表示,"正常人很容易通过咳嗽或说话产生的飞沫传播病毒,但死者几乎没有通过飞沫新冠病毒的可能"。世界卫生组织(WHO)在2020年3月表示,"没有准确依据表明尸体有可能传染新冠病毒",并提出可以土葬的方针。 

死亡后"补贴火葬时的费用"

韩政府将根据"先火葬"的方针向新冠肺炎死亡者遗属支付1000万韩元的葬礼补贴。根据《传染病预防法》第20条第2项规定,为阻断传染病以防止扩散,政府可以限制葬礼形式,新冠肺炎情况下,政府将葬礼形式定为先火葬后举行葬礼。

但是专家们指出,在支付葬礼补贴之前,有必要营造能让遗属们安心哀悼的环境。汉城大学葬礼指导学系教授朴彩愿(音)表示,"遗属们最大的感受就是负罪感","最后连手都没握一次,连面都没见一次的遗属们的痛苦仅用现金是无法弥补的"。

李佑林 记者
译 | 亓立男 校 | 李霖 责编 | 刘尚哲 查看其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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