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30日 (周六)
韩拟修改“家庭”概念承认同居、非婚生育家庭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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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拟修改“家庭”概念承认同居、非婚生育家庭的法律地位
  • 申成植 福利专门记者、黄琇娟 记者
  • 上传 2021.04.28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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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家庭”的概念即将发生变化。在电视人小百合引发韩国社会对“不婚生育”这一话题的关注后,韩政府也开始对这一问题进行正式讨论,决定改变目前只承认由婚姻、血缘和领养结成“家庭”的法律。韩政府甚至已开始讨论直接删除民法上对“家庭”的定义这一方案。同时,对于子女的姓氏是随父还是随母的问题,韩政府也已开始推动修改法律,让子女姓氏可以由父母协商决定。

27日,在韩国女性家族部公布的第4次健康家庭基本计划(2021~2025年)中写入了将把社会对非婚生育的讨论正式公论化的计划。韩国女性家族部长郑英爱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不婚生育的问题,20多岁的年轻人有55%的人表示接受、30多岁的人有56%的人表示接受,这个结果说明韩国社会对不婚生育的宽容度正在大幅提高”。郑部长指出,“(但是不婚生育)在大韩妇产科学会辅助生殖术(试管婴儿)的伦理指南上被排除在手术对象之外,不能获得不孕不育手术费的减免等,在现实中还有许多问题”。 

去年,小百合表示自己将不婚并通过接受精子捐赠生子,这引发了社会对自主不婚妈妈的争议。由于韩国没有一家医院接受不婚者进行试管婴儿手术,所以她只能前往日本怀孕、分娩。 

在韩国,未结婚的女性接受试管婴儿进行分娩并不违法。但世氶律师事务所律师玄斗轮表示,“虽然没有禁止条款,但现实中是不可能的”。目前韩国能够接受试管婴儿的只有法律婚姻或有事实婚姻的夫妇。

小百合触发对不婚妈妈的广泛讨论

图为去年11月接受精子捐赠的日本艺人小百合和她的儿子 【图片来源:小百合的Instagram】
图为去年11月接受精子捐赠的日本艺人小百合和她的儿子 【图片来源:小百合的Instagram】

在韩国,想要接受试管婴儿的手术需要去卫生所开具事实婚姻确认证明,而非婚生育无法得到医保报销,医疗费必须全部由本人承担。且政府对不孕不育夫妇提供的难孕手术费的补助也无法领取。 

韩国国家生命伦理审议委员会委员长李允圣表示,“现在已经到了从女性人权的角度讨论(不婚生育)的时候了”,“也应该考虑到生殖或怀孕、分娩等领域的医疗技术已经非常发达”。玄斗轮律师表示,“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家人或家庭的认识也已发生了变化,很多新的医疗技术也已登场。本应该更早讨论这些问题,现在已经有些落后了”。 

子女姓氏不再只随父姓,想用妈妈姓氏可在结婚登记时决定

也有不少人指出不婚生子存在的问题。妇产科医生崔安娜(音)表示,“哪些人会捐出精子或卵子?归根结底还是社会弱势群体。这是为了个人而将这些弱势群体工具化的行为”。城山生命伦理研究所所长李明镇(音)也表示,“(不婚生育)是破坏社会秩序和家庭秩序的行为”,“如果允许不婚生育,堕胎会变得更加容易,养育孩子后遗弃的情况也会增加”。

政府计划到今年6月为止首先进行相关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确认对卵子精子捐献、代孕等问题的共识,并讨论相关法律、伦理、医学、文化等方面的争论焦点。此外,还将推进制订政策方向的研究。韩国女性家族部长郑英爱表示,“如何推进讨论,为了达成共识将履行各种程序,并根据结果制定具体政策”。 

传统的家庭概念也有望改变。《健康家庭基本法》第3条规定,家庭是“由婚姻、血缘、领养组成的社会基本单位”。女性家族部郑英爱部长表示,“在扩大健康家庭基本法的家庭范围和规定家庭定义时,也有望实现对其他法律中使用的歧视性认识的改善”。

女性家族部在2018年也推进了在家庭范围内增加“事实婚姻”的方案。郑部长表示,“我们将与法务部进一步讨论如何将非婚同居纳入现行法律中对家庭范围的规定”。将民法中的家庭定义直接删除的方案也在讨论之中。

政府还决定修改《家庭暴力处罚法》,将非婚同居等家庭关系也纳入关于家庭暴力的规定中对“配偶”定义的范围,消除家暴伤害的法律死角。 

此外,政府还在推进由父母协商决定子女姓氏的方案。韩国现行民法第781条中优先考虑父性原则。根据这条原则,在进行出生登记时必须遵从父亲的姓氏。只有在结婚登记时提前说明的情况下,才能遵从母亲的姓氏。但今后将推进改善制度,以便在孩子申报出生时,根据父母的协议决定姓氏。

申成植 福利专门记者、黄琇娟 记者
译 | 英豪 校 | 李霖 责编 | 刘尚哲 查看其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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