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6日 (周二)
秋美爱部长之子延长休假“不算逃跑也算擅自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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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美爱部长之子延长休假“不算逃跑也算擅自离队”
  • 郑宥真(音) 记者
  • 上传 2020.09.1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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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务部长秋美爱9月14日在国会接受对政府质询时谈到关于儿子参选翻译兵过程中向部队施压的问题,表示“他完全具备获选的能力”,“我现在才知道,反而是部队在得知他是我的儿子后,改变正常的选拔方式,用抽签淘汰了他”。【吴宗铎 记者】
韩国法务部长秋美爱9月14日在国会接受对政府质询时谈到关于儿子参选翻译兵过程中向部队施压的问题,表示“他完全具备获选的能力”,“我现在才知道,反而是部队在得知他是我的儿子后,改变正常的选拔方式,用抽签淘汰了他”。【吴宗铎 记者】

“我儿子没有逃离部队,请不要随意使用逃离这个措辞。”

秋美爱法务部长9月15日出席国会的政府质询会,对于有人将其儿子徐某休假结束后未及时归队的行为称为“逃离部队”的做法,她做出了以上反驳。根据《军刑法》第30条规定,“逃离部队”属于逃离军务罪。当事人须有“逃避军务”的目的,才能被定罪为“逃避军务罪”进行处罚。但是,前部队法务官普遍表示,徐某即便算不上“逃离部队”,也可以根据《军刑法》第79条规定的“擅自离队罪”对其进行处罚。无论其是否有意延迟归队,休假结束后未按时归队本身就可视为擅自离队。

“从当前情况来看,至少应算擅自离队”

围绕徐某的争议扩大后,法律界有看法认为,现在很难查证当时徐某是否故意逃避军务,而且他最后返回部队并完成了部队生活,“逃避军务罪”很难成立。调查小组内部也不确定他的情况是否符合“逃避军务罪”。据了解,首尔东部地方检察院刑事1部曾向举报人所要相关法律条款的解释,询问举报人应该对徐某应用哪一项法条,选择了不同寻常的调查方式,也是因为这些顾虑。有消息称,调查小组6月17日向举报人方面打电话索要《军刑法》的司法解释,并询问应该对徐某应用其中的哪一条规定。

不过,《军刑法》第79条规定的“擅自离队罪”只需要士兵休假后未按时归队即可成立。截止休假到期日的深夜24时,休假的士兵如果没有获批延长假期,也没有返回部队,就属于“擅自离队”,即便事后获批延长休假,也不能掩盖未按时归队的事实,而士兵本人是否有意完成兵役,并不是重要考量因素。不过,如果逾期未归队的时间不长,一般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一位部队法务官出身的检察官表示,“如果可以联系上,只是休假结束后未按时归队,一般视为擅自离队;如果没有按时归队,也联系不上,则视为没有完成兵役义务的主观意愿,可以怀疑是逃避军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徐某至少属于擅自离队,应该受到相应处罚”。

是否在休假结束前获批延长假期成判断关键

为判断徐某是否属于擅自离队,调查小组需要首先设法查明徐某在第二次休假到期日(2017年6月23日)前后都做了什么,查明他是否在第二次休假到期日之前提交了延长休假申请?事后值班系统如何获取相关报告?指挥系统是否已经批准其休假,哪怕通过电话处理的方式?部队法务官出身的检察官表示,“关于徐某休假逾期归队的问题,可以针对在提供核心线索的当值士兵A某(2017年6月25日当值)当值前一天和前前一天当值的人员进行调查,找出相关的当值日记,便可查明真相”。

根据国民之力议员金度邑办公室近日公开的资料,徐某的假期在2017年6月23日结束,但其本人直到6月25日仍未归队。2017年6月25日下午9点,A某曾命令徐某返回部队,但当日下午9点20分~30分左右,上级部队一名身份不明的大尉发来指示,要求A某修改关于徐某逾期归队的记录。据称在接受检方调查时,当值士兵表示这名大尉姓金。

前部队法务官普遍认为,根据不同情况,金大尉下令修改关于徐某逾期归队的记录,可能会导致其自身受到处罚。部队法务官出身的律师表示,“对下级部队有指挥权的上级部队军官如果滥用权力要求下级按照休假处理徐某未归队的情况,属于滥用职权,需要受到处罚。如果他是受人之托,则可以被视为请托人的教唆犯或共犯受到处罚”。但是,秋部长和徐某方面表示,在第二次休假结束前就已经正常办好延长休假的手续,并不存在违规请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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