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周六)
卢武铉的夙愿,文在寅的遗憾——执政党为何排除一切阻力设立反腐机构“公职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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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武铉的夙愿,文在寅的遗憾——执政党为何排除一切阻力设立反腐机构“公职调查处”
  • 郑轸友 记者
  • 上传 2020.07.03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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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朝野围绕第21届国会职位安排的“血战”以执政党独霸国会重要职务的结果落幕,但双方之间还埋着一颗“地雷”,那就是半个月后(7月15日)设立反腐机构“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简称公职调查处)”的问题。共同民主党李海瓒代表表示将利用“极端对策”强行设立公职调查处,未来统合党院内代表朱豪英则指责此举涉嫌“违宪”。 两党之间预计将围绕这一问题爆发一场唇枪舌战。
 
民主党虽然可以凭借176个议员席位的压倒性优势在国会职位的安排方面强行通过有利于自己的安排,但在设立公职调查处的问题上,根据现行法律,如果在野党行使否决权,执政党将无法独立推荐公职调查处处长人选。因此,民主党内部有人提出,可以先考虑修订《公职调查处法》。

在国会法治司法委员会担任民主党干事的白惠莲议员6月30日接受广播节目采访时表示,“我们将在7月15日之前尽力推动协议,但现实情况不容乐观”,“如果届时统合党仍不愿配合,即便修改相关法律,我们也要设法成立公职调查处”。

问题是,相关法案还未实施就要对其进行修改,并以此架空在野党的否决权,这种做法从无先例。民主党院内首席代表金泳镇当日接受广播节目采访时表示,“如果《公职调查处法》已经实施,并且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修改法律乃理所当然之举。但这一法律还未进入实施程序就考虑修改,未免有些牵强。因此我党现在并未考虑修改《公职调查法》”。那么,“公职调查处”到底是什么?为什么韩国朝野政党围绕其成立与否争论不断? 

公职调查处的职能

公职调查处将专门负责调查总统、国会议员、检察总长、大法院长等高级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的腐败行为,是一个专门调查权力腐败行为的机构。针对法院、检察、警察方面的高层干部,公职调查处可以对其配偶和直系亲属进行起诉。设立公职调查处旨在限制检察机关垄断起诉权的问题。因此,执政党将设立公职调查处视为检察机关改革的重要内容。

设立公职调查处后,检察机关是否不再拥有对高级公职人员的调查权?

检察仍可以行使调查权,但公职调查处在相关调查中享有优先权。根据《公职调查处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如果其他调查机关针对犯罪行为的调查与公职调查处出现冲突,公职调查处处长有权要求相应调查机关移交相关业务”,并规定“其他调查机关在发现高层公职人员的犯罪嫌疑后,应立刻向公职调查处通报”。在野党认为这些规定会“妨碍检察机关对权力的调查”,表示反对。

为什么暂定在7月15日成立?

《公职调查法》去年年末利用“快速通道”获得国会大会通过,并在1月14日正式公布。根据法律附则,“本法将在公布6个月后正式生效”,生效时间为7月15日。但是,由于后续立法程序和推荐公职调查处处长人选的程序还未完成,公职调查处能否在7月15日顺利出台,现在还未可知。统合党表示,“我们反对《公职调查法》,也不打算参与成立人选推荐委员会”。对于文总统6月26日向国会议长朴炳锡发公文要求其“推荐公职调查处处长人选”的情况,统合党表示“总统意图强行设立公职调查处”。

在野党缘何反对设立公职调查处?

统合党认为,公职调查处将成为拥有巨大权力的“权力机关”,成为所谓的“法外之地”,并认为此举违宪。统合党议员刘相凡6月11日表示,“公职调查处享有大范围的调查权,有权申请令状,并拥有起诉权,设立这样一个机构,本身就涉嫌违宪”,还对此提出宪法诉愿,申请对这一法律作出违宪判决。

卢武铉政府也曾推动设立公职调查处,最终为何失败?

卢武铉和文在寅【中央图片库】
卢武铉和文在寅【中央图片库】

设立公职调查处是卢武铉前总统在大选时作出的“检察改革”的承诺。卢武铉政府的法务部部长康锦实曾致力于设立“高级公职人员腐败调查处”,但在时任检察总长宋光洙等检察势力的集体反对下最终搁浅。由于国会议员也被列为公职调查处的调查对象,这一计划在当时也受到了国会政治圈的激烈反对。对于这件事情,卢前总统曾在卸任后表示,“我们曾努力尝试去做这件事情,但大国家党无条件表示反对,检察更是动用整个组织的力量对国会进行游说”。

文在寅总统和执政党缘何如此热衷成立公职调查处?

成立公职调查处是前总统卢武铉的“夙愿”,更是文总统的一大“遗憾”。文总统曾在自传《命运》中写道,未能成立公职调查处是“我(在卢武铉政府)两次担任民政首席秘书官期间一直未能做成而留下的遗憾”。前总统卢武铉也曾在自传中写道,“卸任后我和同志们之所以会受到检察的侮辱和迫害,就是因为我们曾经执着要做这件事情”。民主党一位亲文(亲文在寅)议员表示,“卢武铉政府的检察改革以失败收场,以及卢前总统的死亡,是促使原本拒绝从事政治的文总统启动政治生涯的决定性原因”。

未来还需要何种程序?

所谓的“公职调查处后续法案”包括《国会法》修正案、《人事听证会法》修正案、《公职调查处处长人选推荐委员会运营法案》等。《国会法》修正案仅需要规定公职调查处所属的常任委员会为国会法治司法委员会,《人事听证会法》修正案也只需将公职调查处处长列入需要举行人事听证会的职务清单,相对较为简单。但《公职调查处处长人选推荐委员会运营法案》包含的内容较为敏感。目前提交国会审议的相关草案共有两个版本,分别是民主党议员白惠莲和统合党议员刘相凡提出的草案,两者关于人选推荐委员会结构组成上的内容大相径庭。白惠莲版草案规定,“国会议长可向交涉团体设定期限,要求限期完成人选推荐,如果到期仍未选出推荐人选,可要求指定另一交涉团体”。对此,白议员表示,“这一法案假定在野党设有两个以上交涉团体,但目前一共只有两个交涉团体(民主党与统合党),相关规定并无任何意义”。相反,刘相凡版草案规定,当有多个交涉团体时,可根据各党派的议席数量进行人选推荐,实际保障第一在野党的人选推荐权力。

反对设立公职调查处的统合党有何打算?

就目前来看,除了在推荐公职调查处处长的过程中行使否决权,统合党并无更好的办法。公职调查处处长由人选推荐委员会推荐,最终由文总统从推荐的两名人选中选择一名任命。不过,根据现行《公职调查处法》(第6条第5款)规定,人选推荐委员会由7人组成,必须6人以上投赞成票才可以推荐人选。人选推荐委员会的7名委员由法务部部长、法院行政处长、大韩律师协会会长各推荐一人(共3人),其余四人由执政党和在野党分别推荐两人。这意味着,其中至少有2名委员来自在野党的推荐,如果统合党决意反对,委员会将很难确定推荐人选。

第一任公职调查处处长的人选有哪些?

目前政治圈热议的人选包括:法官出身的前任法务部法务室长李容九、进步倾向法官研究组织“国民法律研究会”的创始成员李光范律师、卢武铉政府时期曾任青瓦台司政秘书官的检察官出身前国家情报院策划协调室长申炫秀、法官出身的前任韩国女律师会会长赵贤旭等。民主党一位议员说,“从检察改革的意义来看,比起检察官出身的人物,法官或民间律师出身的人选更有可能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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