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法庭,不用说直播,就是拍摄照片也难以做到。根据规定,只有在审判长的允许下才有可能进行拍照。可是除了去年试图公开审判的首尔南部地方法庭外,事实上根本没有这样的事例。不予允许的理由有很多。首先,拍摄照片或者转动电视摄像机有碍审判。另外,如果受害者的相貌被媒体曝光的话,可能会发生不好的事情。因为这样的理由,只有在法庭才能看到审判倍受关注的杀人魔姜浩顺(音)。为了多少满足读者的要求,在法庭内完成的素描也出现在了报纸上。
可是美国审判向媒体开放的程度令人吃惊。媒体可以自由拍摄和登载审判长没有特别阻止的重要审判场面,甚至十多岁的杀人嫌疑犯的脸部照片也被大幅刊登。只要访问普通的法院主页,就可以看到过去审判的视频。受到关注的审判干脆被直播或者通过互联网播放。1994年,被称为“世纪审判”的“辛普森案”就是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另外,加利福尼亚大法院决定在下月初直播对《禁止同性婚姻法案》的审理。某市民团体立即宣称将在市政府前面的广场上设置大屏幕,进行露天报道。
美国电视台甚至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制作审判的“真实秀”,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从1996年开始的《朱蒂法官》节目。名为朱蒂·谢德琳的66岁的女法官作为主人公,以高超的机智和口才进行审判,让观众开怀大笑。像《奥普拉·温弗瑞秀》这样大受欢迎的类似节目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
相反,韩国禁止在法庭内拍摄照片或者进行电视转播,因此失去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是极大地破环了国民的知情权。烛光示威、申贞娥事件,以及此次的姜浩顺事件等值得国民希望关注的审判未能生动地转达给国民。另外,本可以被阻止的法院不合理情况也被听之任之。据法律联盟调查,去年的1500多名监察员中有73人表示“曾目睹法官打盹的样子”。据悉,不使用敬语的法官也占全体的4%。如果对审判进行直播成为一项原则的话,这些麻木的法官就会无以立足。
对于司法部来说,如果允许法庭转播,也绝非一无是处,而是会带来很多好处。首先,可以消除国民对法院和法官的不了解。如果亲眼目睹法官为量刑而苦恼的人性面貌,将会提高国民对于法院的信任。姜浩顺被捕后,他的照片在争论中被公诸于众,现在似乎是开始允许转播审判的国民讨论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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