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5日 (周四)
先纵火再报警的犯罪分子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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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纵火再报警的犯罪分子落网
  • 黄善润 记者
  • 上传 2009.02.1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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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金某(45岁)开始在庆尚北道高灵郡双林面事务所打杂。有一次,面长严厉地指责他工作做得不好。金某一气之下说:“你以为我就只能干这种活吗?我不干了。”第二天起,金某就再也没来上班。

9个月后的12月30日,双林面合佳里人际罕至的深山突发山火。警方后来推断,山火系有人点着棉手套后纵火造成。1月1日和1月25日,同样方式引发的山火在新谷里再次发生。高灵郡厅认定三起山火系有人故意纵火所致,于是悬赏3300万韩元寻找关键举报人,并向警方报案。

然而山火事故依旧继续发生。2月2日和2月12日,双林面安和里、合家里再次发生了两起山火事故。最后一起即第五起山火事故系有人将毛巾点燃后纵火引起。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在前三次山火事故中,都是金某首先报警并灭火的,金某的这一可疑行径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于是,警方聘金某为面内的山火监视员在山区潜伏工作,并对金某的一举一动进行了严密监视。2月12日,在最后一场山火的事故现场,警方发现了金某驾驶的1吨级卡车。

警方展开正式调查后,金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被面事务所辞退后,我一直怀恨在心。我想到如果先报警,就能成为山火监视员,于是我就自己先纵火再报警。”由于在前三次山火事故中首先报警立功,2月1日金某被聘为山火监视员。16日,警方以山林纵火嫌疑申请拘捕了金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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