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周六)
应由外部机构负责惩处闹事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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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外部机构负责惩处闹事议员
  • 中央日报
  • 上传 2009.02.12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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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再次爆发暴力事件是由于缺乏针对施暴议员的基本惩罚措施。岁末年初,电锯和锤头登场的暴力事件和非法占据议事厅也是一样。若想防止不再出现此类情况,就必须对相关人士进行严惩。但为惩治暴力议员而设立的国会伦理特别委员会议却无法正常行使其职能。

上月13日,伦理特别委员会第一次召集了所有委员,但民主党拒绝参加议事进程,会议不了了之。本月5日的全体会议再次由于民主党的拒绝而只进行了10分钟。昨天,惩戒及资格审查小委员会召开,这是委员长向小委员会递交法案并成功召开的首次会议,但会议仍未取得实质性成果。民主党议员们参加会议是唯一的进展。看来他们想拖延时间,等国民对此的记忆模糊之后再随便应付过关。议员们的这种“互相包庇”的行径不由让人产生这样的担忧。在上届国会,即第17届国会中,伦理特别委员会共收到了82件申诉,但却没有一位议员真正受到惩处。

国会议员争吵时大打出手,事后追究责任时则坚决表示“将彻底根除暴力”。但真正到了决定惩处施暴议员时,执政党和在野党却彼此发扬“同僚爱”,使得惩处案无法通过主会议场。争斗时双方是冤家对头,当要追究争斗责任人时双方却又互相包庇,这是彻头彻尾的集团利己主义。

昨天,大国家党议员李恩宰以议员身份参加了小委员会,他本应成为惩处的对象。按照伦理特别委员会的构成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不允许李恩宰参加审查会议才对。惩治对象就是审查当事人,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在国会一次又一次地重演。

如果议员们没有自我控制能力,就只能通过外部的管制对其进行约束。作为外部组织,“审查咨询委员会”可以协助伦理特别委员会展开工作。自2005年根据规程制定之后,“审查咨询委员会”从未被成功组建过,因为议员不想将同僚的命运交由外人来处置。但这次应该对相关人员进行严惩。伦理特别委员会应该挑出精兵强将,组建咨询委员会。此外,还必须尊重咨询委员会的决定。这是重新树立权威、重新获得国民信赖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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