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被列入制裁对象的朝鲜企业通过设立皮包公司,在事业的不同阶段雇佣不同的中介,或者在船舶上使用注册国国旗等方法隐瞒船舶属于朝鲜的事实,从而与国外企业进行贸易交易。
这次调查并非利用情报或谍报进行的简单分析,而是针对经营者注册信息、纳税记录、欧洲商船信息系统(Equasis)、国际贸易信息企业磐聚网(Panjiva)的海关与贸易信息、实时卫星传播追踪资料等公开的资料文件进行综合分析的结果,旨在把握朝鲜的海外关系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共有247家企业、167名个人和147艘船舶与被列入制裁对象的朝鲜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联系 。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调查证实中国辽宁省的中坚企业“辽宁Hongxiang”是与朝鲜进行大规模可疑性贸易的核心企业。该集团没有被列入与朝鲜有关的制裁对象名单。调查显示,辽宁Hongxiang曾通过相关公司在今年2月到4月之间从朝鲜南浦港运输大量煤炭,并集中进行大量可以转为军事用途的铝管、 陶瓷类(非金属武器材料)等贸易,属于联合国制裁明确禁止的双重用途商品(dual use good)贸易。经调查,在2011年1月至去年9月的4年零9个月期间,该企业与朝鲜的贸易交易规模高达5.32亿美元(约合6000亿韩元)。
据悉,推测为朝鲜专业黑客部队“121部队”秘密办公室所在地的中国沈阳市七宝山酒店同样以朝鲜合资企业的形式共同经营。该公司还被发现与美国政府列为制裁对象的缅甸某军方相关人士进行过3亿美元的柴油交易。也就是说,朝鲜通过“缅甸→中国→朝鲜”这一路径进行“贸易洗钱”的情况得到了证实。峨山政策研究院研究委员高明贤(音)说“对朝制裁之所以一直没有效果,是因为在制裁过程中存在巨大漏洞”,“有必要将这次调查发现的广泛情报反映到以后的制裁方案之中”。峨山政策研究院以这次调查结果为基础提出,“急需施行今年3月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的次级抵制(secondary boycott )条款,切断持续与朝鲜机构进行贸易的所有第三国机构的一切金融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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