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边阳浩无罪”是对搜查便利主义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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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阳浩无罪”是对搜查便利主义的警告
  • 中央日报
  • 上传 2009.01.17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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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洗脱了前财经部局长边阳浩的收受贿赂嫌疑。大法院1月15日驳回了以受贿罪被首尔高等法院定罪的判决。边阳浩去年11月在外换银行出售一案中一审被判无罪。两次宣判边阳浩无罪等于是对检察院软弱无力调查的警告。

作为精英经济官僚的边阳浩从被认定为罪犯以后,事件就被政治化了。市民团体告发他“贱卖韩国外换银行”,接着检察和调查过程当中,边阳浩又被指责“给予美资的投资资本(Lone Star)以特别优惠”。但是当时真正使得边阳浩遭到拘捕的却是和这些毫无相关的受贿案件。他涉嫌从现代汽车收受了数亿韩元的贿赂,以帮助免除现代汽车的债务。而唯一的证据就是当时游说边阳浩的金东勋的证词。检察官为了调查外换银行相关事情,将边阳浩以其他案件进行拘捕,造成了非议。有人批评说这是为了调查的方便而无端拘留相关人员。

正像大法院的判决书中指出的那样,贿赂金东勋的证词有很多疑点,通过三次贿赂边阳浩的证词前后却不一致。检察官忽视“理应引起注意的疑点”,肆意调查,拖延审判的背景之一是实绩主义人事惯例。这是由于人事考核制度中,检察官一旦开始进行调查,只有将嫌疑人拘留并进行起诉,并且最后裁定其有罪才是能干的表现。这个制度问题很多。

边阳浩的申辩中,检察官对其威逼利诱这一点也应该引起注意。检察官在审问边阳浩关于外换银行出售案件时,说“如果能供出高层人士(前副总理等高层人士),就释放你。”如果这是事实,那这就是为了故意诱导嫌疑人供出检方希望的人物,检方和嫌疑人进行交易的“诉辩交易”。

法务部去年年末的业务报告中表示:“将在对受贿中的审理中采用诉辩交易。”虽然“诉辩交易”对于那些积极配合调查的嫌疑人给予适当的减刑的方法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副作用也是很多的。如果要挥舞“诉辩交易”这把利剑,检方首先要做出改变。边阳浩案件中揭露的搜查便利主义这一检方的调查惯例必须改变,这需要检察院首先从自身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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