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2006年脱北后又被遣送回朝鲜的已故韩国国军俘虏李江山(音·1996年死于朝鲜)家属身上的悲惨事实。1月25日,针对李江山家属提出的“国家对国军俘虏家属保护不到位”这一诉讼,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做出了“国家向原告支付赔偿金3500万韩元”的判决,理由为“在国军俘虏家属非法滞留中国,等待救援的紧要关头,国家未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怠慢人身安全并作出了毫无实效的外交反应”。
这已经不是韩国政府第一次因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而向国军俘虏家属承担赔偿责任。本月15日,韩国法院下达了针对曾于2004年脱北后时隔一天即被逮捕遣送回朝鲜的已故国军俘虏韩万泽(音)的在韩家属,国家支付1亿韩元赔偿金的判决。在韩万泽被逮捕之后,其在韩家属向韩国国防部发出救援请求。然而国防部在九天之后才向韩外交部、韩国家情报院通报这一情况。韩国外交部未向中国警察发出将韩万泽送回韩国的呼吁,未与韩万泽进行面谈。被遣送回朝鲜的韩万泽在朝鲜政治犯收容所受到残酷拷问,并最终于2009年不幸身亡。
韩国战争一爆发,18岁的韩万泽便积极参军入伍,甚至还获得过武功勋章,72岁的他更是怀着对祖国的赤子之心越过了豆满江(图们江)。然而韩国公务员们对其却连最基本的义务都没有尽到。
身为韩国国民,笔者为此感到惭愧。还有谁能为了这个国家甘愿献出生命呢? 政府应对玩忽职守的公务员们实施严厉惩罚,如若韩朝对话重启,政府一定要妥善处理好国军俘虏的送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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