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5日 (周四)
美国《原子能协定》对韩国适用不平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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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原子能协定》对韩国适用不平等标准
  • 郑园烨 记者
  • 上传 2014.02.28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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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美国与越南签订的《原子能协定》正文中未写入禁止浓缩与再处理条款的事实曝光,美国在铀浓缩和再处理问题上对韩国适用不平等标准的争议正逐渐扩散。

目前正进行的韩美《原子能协定》修正谈判中,韩国政府一直要求获得对使用后核燃料进行浓缩和再处理的权利,但美国始终表示反对。

美国给出的理由是,浓缩与再处理违反“核不扩散原则”,如果单独承认韩国拥有这项权利,美国与其他国家签订《原子能协定》时就会被当作先例,无法控制局面。但是,韩国坚持用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韩国的原子能出口竞争力,而且韩国国内所有核电站的核废弃物储存场所将在2024年达到饱和状态这些理由说服美国。

然而,美国在与越南签订的原子能协定中,并未写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禁止浓缩和再处理条款。因此,有人对此提出异议,认为韩国作为美国的军事同盟国家,2004年曾向伊拉克派出仅次于美国和英国的大规模兵力,属于第三大派兵国,在国际社会上一直对美国的外交政策进行强力支持,现在却受到了歧视待遇,甚至及不上曾经与美国交战的越南。

国立外交院教授金玄旭(音)2月27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对越南的待遇与美国平日里的主张自相矛盾”,“如果美国认可越南的特殊性,却不认可韩国,那么就会引起质疑韩美《原子能协定》属于不平等条约的争议”。金教授表示“从同盟性质来看韩美同盟,韩美关系比美越关系笃厚得多,如果以朝核这个特殊原因对韩国适用双重标准,必然会引发矛盾争议”。

更何况,如果美国暗示的将韩美《原子能协定》期限改为“永久有效”的方针成为现实,美国禁止浓缩与再处理的“黄金标准”将进一步得到强化。美国2009年与阿联酋(UAE)签订原子能协定时首次适用这一“黄金标准”,并宣布将把这一标准适用到所有国家。

把这一“黄金标准”定为“永久有效”,相当于美国向韩国要求适用“新黄金标准”。这已经有过前例。美国总统奥巴马今年1月7日批准的美国与台湾地区《原子能协定》中明确写入了“除非协定任何一方提前一年向对方提出问题,协定将永久有效”(第15条)。一旦在协定中写入“永久禁止”条款,站在韩国立场上,以后即使开发出核燃料高温处理技术等与核武器无关的新技术,也将很难要求美国修改协定。

首尔大学原子核工程学教授黄一淳表示“如果韩国不打算永远放弃浓缩与再处理的权利,就一定要删除协议中的禁止条款,或者在文本上留有余地”。人们呼吁,鉴于美国已经对越南适用了不受“黄金标准”影响的例外,韩国也必须积极提出要求。去年11月第一轮达成的伊朗核谈判协议中,美国、俄罗斯、中国、英国、法国和德国已经允许伊朗生产5%以下的低浓缩铀。这显示出,美国与国际社会已经根据实际情况,为“黄金标准”划出了例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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