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于8日在青瓦台召开了由韩国总统李明博主持的国务会议,决议通过了《大韩民国国旗法》实行令修正案。修正案将以韩国总统令的方式在下周内公布和实行。实行对象为设置升旗台的学校、公共机关、企业以及民间机构等。
设置太极旗升旗台时须遵守如下原则:当设置的升旗台的数量为三以上的单数时,太极旗升旗台应居中;当设置的升旗台的数量为三以上的双数时,太极旗升旗台应位于中间两个升旗台的左边(以建筑物为背景);当升旗台为两个时,太极旗应该与包括联合国旗在内的外国旗帜悬挂高度一致。
韩国行政安全部官员表示:“虽然现在使用中的升旗台无须更换,但是建议政府机构和公共机关尽快按照新的方式加以改善。”美国规定星条旗悬挂高度高于其它旗帜,而日本和中国对此无特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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