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发生严重虐童事件的幼儿园应立即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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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严重虐童事件的幼儿园应立即予以关闭
  • 金慧美 记者
  • 上传 2013.08.30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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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釜山的A幼儿园发生了幼师打17个月孩子的背部导致其背部出现淤血的事件。虽然院长和幼师被予以免职,但A幼儿园依旧在正常运营。这是因为依据现有规定,只能针对个人进行行政处分,并无针对设施进行行政处分的依据。

今后如若幼儿园发生严重的虐童事件,预计将出台关闭设施的规定。保健福祉部8月29日表示已经对包含上述内容的《婴幼儿保育法部分施行规则修正案》进行了立法预告。

据此,虐童导致儿童死亡或脑死亡等使儿童遭受重创时,将立即采取关闭设施的措施。虽然并未达到危及生命的水平,但如果两次被揭发有发生使儿童身体或精神遭受重大伤害的行为时,也将采取同一措施。首次发生单纯虐童事件时,将处以停业3个月的处罚;第二次发生时,将处以停业6个月的处罚;第三次发生时,将关闭设施。虐童严重与否,将由地方自治团体采纳儿童保护专业机构的建议进行判断。  

正在对地区内幼儿园的非法行为展开集中调查的松坡警察署智能股长李勇宇(音)表示,“为防止再次发生虐童事件,不仅要强化对个人的处罚,还有必要强化对设施的处罚力度”。

但也有人指出,出台幼儿园关闭措施时还应准备好减少儿童和父母困扰的补充措施。将孩子委托给发生虐童事件的A幼儿园照顾的张某(37岁)表示,“当时也有意见认为应关闭该幼儿园”,“但在周边的幼儿园中并无可托付孩子的地方,因此我不同意这一意见”。

福祉部保育基础课长方锡倍(音)对此表示,“下达停业或关闭命令时,相应市、郡区厅长应负责保证孩子们能顺利转移至其他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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