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长们提出要尽快废除《私立学校法》。如今,《私立学校法》严重束缚了私立学校发展的脚步,在这种情况下自主办学将无从谈起。私立大学指出,《私立学校法》最大的弊端在于开放型理事制度和大学评议会。原因在于它们严重限制了学校法人的固有权限,对自主能力也是一种侵犯。在今年的大选中,大国家党并没有承诺修改或废除《私立学校法》。即便如此,我们也应该从现在开始接受大学校长们的要求,修改或废除《私立学校法》。这才符合政府强调学校自主办学的教育政策理念。
为了提高各大学的竞争力,对于大学校长们所提出的自主办学方案的大部分内容,政府不应该坐视不管。其中一项就是,一旦因竞争力下降导致私立大学关门大吉,政府必须为学校创始人投入的财产提供一定补偿。如今,很多大学面临招生困难,这更要求大学精简。现如今的制度是,如果学校关门倒闭,剩余财产必须上缴国库。在这种制度的制约下,任何一家私立大学都不可能自主倒闭。为了让一些失去竞争力的大学淡出教育舞台,必须积极接受大学校长们的建议。此外,大学校长们还提出,长达15年以上的基本教育财产应该转换为收益性财产填补大学财政。一句话,大学的教育质量离不开资金,各大学本身要打开一条自谋效益的出路。在这一方面,建国大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建国大学在教育用地上建设商住两用房屋每年获得超过200亿韩元的收益,如今这些收益全都用在学校教育方面。
在大学教育中,私立大学占大学总数的87%,其学生占学生总人数的77%。如果抛开私立大学,那么大学的竞争力将无从谈起。政府、执政党应该积极探讨私立大学校长们提出的自主办学方案,努力提高大学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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