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政府发布根除操纵股价问题的综合对策
상태바
政府发布根除操纵股价问题的综合对策
  • 李泰京 记者
  • 上传 2013.04.19 09:51
  • 参与互动 0
分享该报道至

以后即使是一般投资者,如果在企业发布利好消息之前就事先得到信息并借以提高投资利益,也将被科以不当获益100%以上的罚款。此前的惩罚对象仅针对企业内部人员,并不包括获得相关消息的一般投资者。新的规定将操纵股价事件的制裁对象从专门操纵势力扩大到了个人投资者,预计在以后的立法过程中将引发诸多争议。此外,政府还将推进从法律层面对股价操纵者处以徒刑并科以相当于收益金额2~4倍的罚款,同时由国税厅向其收取赠与税和转让所得税的方案。

政府4月18日在首尔太平路金融委员会上发布了以上内容的“根除股价操纵等不公平交易的综合对策”。这是朴槿惠总统在今年3月的首次国务会议中表达根除操纵股价问题的决心后,政府用1个多月时间制定的措施。这是由金融委员会、法务部、国税厅、金融监督院、韩国交易所等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联合出台的综合对策。对此,政府决定修改《资本市场法》,新制定关于“扰乱市场秩序行为(Market Abuse)”的规定制度。修正案将在今年上半年提交到国会,最早将在今年年内开始实施。金融委员会副委员长郑灿宇表示“相关部门和机构将齐心合力对操纵股价的行为进行调查,推进改善所有层面的制度规则,确立‘操纵股价的行为必定会被查出并受到处罚’的市场纪律”。

根据修正案内容,从内部工作人员处听到特定企业情报,或在官方消息发布之前就从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处得到相关市场情报(机关投资者的投资情报等)的一般投资者一经发现,将被科以股价上涨额度以上的罚款。但是,并不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刑事处罚。目前,美国规定,对利用内部情报进行交易的一般投资者处以两倍的罚款,欧盟(EU)也规定,对一般投资者的不当获益进行没收处罚。金融委员会公平市场课课长金洪植(音)表示“美国、欧盟和英国都正在实施相关措施”,“罚款额度是等于不当获益,还是高于不当获益,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对于操纵股价者的处罚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强。举例来说,如果有人在股市交易中获得2亿韩元收益,一旦被判定这2亿韩元是通过操纵股价获得的不当获益,该人在被没收2亿韩元收益的同时,还将另外被科以2~6亿韩元的罚款。金融委员会还计划在根据修订案对操纵股价这进行处罚的同时,将操纵股价者的个人信息通报到国税厅,对其是否涉嫌偷税漏税进行调查。金课长表示“对于利用朋友或高利贷企业的匿名账户进行股价操纵的人,不仅将没收其不当获益,还将对其进行赠与税、转让所得税等‘税金炸弹’的打击”。

对于举报操纵股价行为的奖金也从最高3亿韩元大幅提高到了20亿韩元。同时,政府还决定将目前需要1年以上时间的对操纵股价事件的调查期限缩短到5个月,以阻止相关者在调查期间销毁操纵股价的证据或逃亡海外。为此,政府将引进“快速通道(Fast Track)”制度,一旦韩国交易所发现重大操纵股价的事件,将跳过金融监督院和证券期货委员会的审查过程,直接进入检方调查阶段。
댓글삭제
삭제한 댓글은 다시 복구할 수 없습니다.
그래도 삭제하시겠습니까?
评论 0
댓글쓰기
无须注册会员快捷留言

精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