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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高等法院判决“刘强为政治犯,不能送往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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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高等法院判决“刘强为政治犯,不能送往日本”
  • 张世政•金起焕 记者
  • 上传 2013.01.04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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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靖国神社纵火犯中国人刘强(39岁)将回到中国而不被送往日本。

1月3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20部(部长黄汉式)在日本对刘强申请罪犯引渡审查的判决中下达了拒绝引渡的判决,称“被告人的罪行属于政治犯罪,不同意引渡日本”。据此,刘强可能将在近期回到中国。刘强因涉嫌2011年12月26日在靖国神社的门前纵火,并在2012年进入韩国后于1月初向日本驻韩国大使馆扔火焰瓶而被拘留起诉,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虽然他结束了刑期,但是日本要求引渡,所以在关押的状态下接受了罪犯的引渡审判。

裁判部当天表示“刘强的犯罪单纯是为了反对相关国家(日本)的政治秩序或是侵犯权利的政治犯罪”,“政治犯在来到其他国家避难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受到保护”。具体来看,刘强的犯罪是因为对日本关于日本军慰安妇等过去的历史事实的认识和对与此相关的政策感到愤怒而导致的、没有想要得到个人利益的动机、是为了改变与本人的政治信念相反的日本政府的政策或是对其施加影响而犯下的。裁决部还解释说因为犯罪对象的靖国神社有政治象征性;使包括日本在内的各国很关心罪犯的主张,为达成罪犯所追求的政治目的做出了贡献;行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加上财物损失也不大,所以属于政治犯罪。

日本时事通讯报道了外务省干部“非常遗憾”的反应,表示“日本政府通过日本驻韩国大使馆再次向韩国外交通商部要求‘将嫌疑犯引渡日本’,同时表达了遗憾之意”。虽然部分媒体认为本次判决有可能导致韩日两国间的外交矛盾,但是也有预测称影响不大。《读卖新闻》分析称,“虽然日本政府表达了遗憾之意,但是因为本次判决是在朴槿惠当选人就任之前进行的,所以日本政府内部的多数意见是‘对两国关系产生的影响是有限的’”。《读卖新闻》报道说“安倍晋三首相表现出了想要在2013年2月朴槿惠当选人就任之际恢复两国关系的强烈欲望”,同时还报道了“并没有把本次判决作为严重的事态来处理”的政府高层官员的发言。

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报道说“韩国首尔高等法院拒绝向日本引渡靖国神社纵火者中国公民刘强”,并预测称“此次判决有可能演变成韩日间的外交摩擦”。中国网民在微博中表示欢迎,称“刘强是‘英雄’,韩国做出了智慧的判决”。中国驻韩国大使馆的相关负责人在本报的电话采访中表示“法院根据法律做出了正确的判决”,“刘强一被释放就会进行归国程序”。

韩国政府正在密切关注该判决对韩日关系产生的影响。因为凑巧的是法院判决是在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特使为会见朴槿惠总统当选人而出国的前一天下达的。对此,法院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本次判决只是在临近刘强的拘留期限(5日)下达的,赋予其外交意义很是牵强”。但也有人担忧地表示,以右翼保守为旗帜登场的安倍晋三内阁在今后韩日关系的雷区——独岛、慰安妇和日本教科书问题等方面会采取强硬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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