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在阐述起诉原因时表示,自己“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曾与JYP进行接触,遭受到了人格侮辱,所以决定起诉”,“如果对方站在作曲家的立场上承认相关事实并进行了道歉,就不至于走到起诉这一步”。他说“现在这次诉讼已经成为一个作曲家(本人)和JYP这种大型公司之间的斗争”,“曲子的曲调、和声和节拍等全部因素都相同,剽窃是不争的事实”。
金氏方面还表示“亲自听一下就知道两首曲子有多么的相似了”,请求法庭当场播放音乐及视频。法庭决定在12月12日的公开审判中播放收听相应歌曲。
金认为歌手IU演唱的《Someday》涉嫌剽窃自己于2005年为歌手Ash创作的第二张专辑收录曲目《致我的男人》,并于2011年7月起诉要求赔偿1亿1000万韩元。在今年2月的1审判决时,法院判决称“歌曲中有四句明显相似”,“判处罚金2160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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