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有人批评称,韩国国土海洋部、文化体育观光部、环境部、农林水产食品部、知识经济部、行政安全部等各部门一味在自己负责的领域单独发展城市再生事业,导致项目重复,效率极低。
实际上,农林水产食品部在“道农复合市(农村、渔村)”中引入城市再生概念的做法多少有些勉强。另外,知识经济部甚至为促进城市再生而以社区商业项目的名义对济州制作玩偶的手工艺事业进行支援。
韩国土地住宅研究院首席研究员黄奎洪(音)主张“应当尽快成立统筹指挥各部门对城市再生相关业务进行分工合作的指挥塔,从而推动城市再生事业系统进行”,“政府方面应该新设城市再生基金,安排城市再生特别会计,支援城市再生”。
最近国会提出了一些促进城市再生系统进行的法案,但因为得不到应有的关注而至今被搁置不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由徐秉洙议员(新国家党)今年6月代表提议的《城市再生激活与支援的特别法案》,徐议员表示“为扩大收益,将民间主导形成的再建筑、再开发事业运用到缺乏事业性的地方城市的做法是有局限的”,“应当通过特别法强化公共的作用与支援,从而重新激活旧城市等城市内衰退地区的功能”。
版权归 © 韩国最大的传媒机构《中央日报》中文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随意转载、复制和散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