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家党一直向民主党施压,要求通过除名决议案。民主党根据韩国国会法第138条,提出了实行资格审查权的对策,但这些方法很难实现。首先,除名决议案的法律根据和模糊。可以去除议员资格的方法只有国会法上的惩罚和资格审查两种,没有除名决议案这种方法。国会法上的惩罚是惩处议员犯过错的议员,像亲朝嫌疑或竞选舞弊嫌疑等在当选之前出现的问题不适用这种惩罚。
民主党紧急对策委员长朴智元认为:“统合进步党承认了在比例代表竞选中存在舞弊,适用于伦理特别委员会资格审查项目(合法的当选人)。”但进步党的发表在党内已经遭到了指责。不是用司法判断,而是以政治指责为基础的事件为基础,无法审查选民选出的国会议员的资格。这部分应该等待检方的调查结果。
韩国国会现在应该用现实性的、合法性的方案来应对。国会议长应该从安保相关的常任委员会中将他们排除。市民团体也可以对他们是否从事亲朝活动进行监视。而且现在需要修订选举法,以处罚在党内竞选过程中发生的舞弊问题。“李石基·金在妍问题”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但韩国社会不应该以感情处事,也不应该用不合理的方法来处理。
版权归 © 韩国最大的传媒机构《中央日报》中文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随意转载、复制和散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