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政府遣返脱北者的行为,美国政府有何种对策?
“对于脱北者问题,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UNHCR)明确规定有国际标准,即如果难民被遣返本国后一定会受到高压镇压,那么该难民有受保护的权利。中国政府的相关措施违反了这一条款。目前,就脱北者问题,美国正与中国政府进行非正式(private)对话。”
-中国政府反驳认为,其他国家插足遣送脱北者一事属于干涉内政,而且对于视觉残疾人人权律师陈光诚也持相同态度,您怎么看?
“关心人权问题并不是干涉内政,人权问题是人类普遍关心的问题。《联合国宪章》中也明确载有所有人权都应得到保护的条款,这一点不仅在美国,在中国也是通用的。”
-美国在每年的《人权报告书》中针对朝鲜人权现状,不断变化表达方式,2009年为“恶劣(poor)”、2010年为“悲惨(deplorable)”、2011年为“严酷(grim)”,2012年则更改为“非常恶劣(extremely poor)”,用词的标准是什么,有等级划分吗?
“(笑着)有这么多种称呼吗?不过在用词表述上并没有等级之分。朝鲜算是世界上最封闭的一个国家,之所以使用不同的词汇描述,主要是为了引起国际会议的重视。但是说实话,现在已经没有更多的词汇可以用了。”
-美国为什么每年都对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发表报告书?
“发表人权报告书始于70年代中期,当时美国制订了联邦法案,决定通过提供军事和经济支援,来杜绝各国发生侵害人权的事件。今天,不仅是联合国,各舆论、人权运动家也都会使用我们的报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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