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青红皂白的控告是韩国社会历来的通病。据法务部称,截止2009年的所有刑事事件中,控告事件的比重有27.35%,是日本(0.48%)的57倍。每10万人口当中有1246人被控告,是日本(7.26名)的171倍。然而,在控告事件中最终被起诉的比率最近5年仅停留在18.7%左右。这样胡乱控告导致了巨大的社会性费用支出。无辜被控告的人不仅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经费,还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
为了处理控告事件,还会造成真正需要调查的地方未能被法律所触及的恶果。这是因为社会底层的人总是想“只有刑事控告才解气”或者“比起民事控告,刑事控告能更快解决”。
韩国政府最近在国务总理金滉植的主持下召开了现场报告会,决定推进交易惯例的先进化、受害救济的实效性强化并防止民事事件演变为刑事纷争。这需要我们充分发挥公证的效力,不断推进法制教育。将合约等事先进行公证,防止演变成为刑事事件。在德国和法国进行主要法律行为时,准备公证证明是一项义务性的工作。扩大为弱势群体提供针对性服务的“法律家庭医生”也是值得提倡的。
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了审判官和检察官的重要作用。在调查和审判过程中,应该注意原告和被告的受害意识和负面情绪是否深化,并倾听事件当事人的声音。高丽大学教授郑永焕称:“打开当事人们的心结是十分重要的。”注意在通过驳回控诉和严惩诬告等减少控告、告发的过程中不要加深了当事人们的委屈,产生副作用。
同时,一直以来都有批判称,部分律师起到了为了接案子而在中间加深矛盾的作用。由于今年第一批法学院(law school)学生毕业,到了法律从业人员一年内新增2500名的时代。我们应该考虑开发出多种多样的法律服务,避免出现越来越多的跟着救护车跑加深矛盾的“蹩脚律师”。为了巩固相互尊重、相互信赖的社会资本,韩国社会有必要深刻反省“控告上瘾”这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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