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7日 (周三)
提议放弃东海•日本海标识法,采用“解决海”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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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放弃东海•日本海标识法,采用“解决海”来标识……
  • 刘智慧(音)记者
  • 上传 2012.03.12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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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当地时间),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的“第18届东海地名和大海名称”相关的国际研讨会上出现了不使用东海和日本海的称呼,即采用第3名称——“解决海”来标识东海的提案。

前英国地名委员会事务总长保罗·伍德曼(Paul Woodman)称“韩日两国就海域名称存在的争议虽然是国际社会多年以来存在争议的问题,但是两国依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从现在看来,比较现实的解决方案是考虑采用第3名称”。韩国采用“해결해(解决海)”,日本用日语“かいけつ-かい(解决海)”来标记,在国际上采用英文“Sea of Resolution”来标识。东海研究会会长朴鲁馨(高丽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院长)解释说“韩国前总统卢武铉曾提出过采用第3名称‘和平海’来标识,但这次却是国外专家们第一次提出这样的提案”。

然而,前事务总长伍德曼的提议却很难付诸实践,因为韩国一直秉承单独使用东海来标识或同时使用东海和日本海两个名称来标记的立场;而日本却固执地要求单独使用日本海来标识。而且使用第3名称来标识也不符合多年以来两国国民的尖锐对抗情绪。

但是,这一提议可以解释为日本要求单独使用日本的日本海来标识的做法在国际上是不符合原则的有力旁证,从这一点来说这一提议意义重大。 国际海道测量组织(IHO)提出的“A426解决案”明确了如果没有就共同名称达成协议,两种名称将同时使用的原则。

实际上,研讨会上欧洲列举了很多采用多种名称或使用第3名称来解决地名争议的例子。奥地利学术院教授里卓尔德·哈乌斯那(音)解释称“欧洲大陆西北海域长期以来一直采用‘德国海’,后被改为‘北海’”。他还补充道“流经多个国家的欧洲的众多江河中大多也采用同时使用所经国家所用名称的方法”。联合国地名专家小组(UNGEGN)副主席布拉欣·阿图伊(Brahim Atoui)表示“如果当事国不同意使用共同名称来标识共有区域,IHO和UNGEGN将坚持同时使用当事国所用的标识名称来标识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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